第一财经 2022-07-13 0"
自俄乌冲突爆发以来,德国因其对俄罗斯能源极高的依赖度而遭到了巨大冲击。面对短缺的能源和高企的价格,德国不得不加速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优先级”。
7月7日,在德国联邦议会开始夏休前的最后一次投票中,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EEG2023)修正案等一揽子能源法案。来自绿党、现任联邦副总理兼经济部长的哈贝克提交了500多页的四项法案,详细阐明了未来十余年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规划,旨在帮助德国摆脱化石能源依赖、加速绿色能源发展。
虽然由于联合执政的自民党的反对,草案中2035年实现100%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目标被删除,但最终法案保留了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总电力需求至少80%的规定,同时要求从2035年开始电力供应“基本实现碳中和”。此外,减少化石能源的依赖度、遵守巴黎协定中全球升温1.5摄氏度的要求也是法案的重要目标。
新法案给可再生能源定调
根据2021年的统计,德国55%的天然气和约三分之一的原油供应来自于俄罗斯。而在全德能源消耗中,石油和天然气总共占比接近60%,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只有16%。在气候变化和俄乌冲突的双重背景下,这一法案的通过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哈贝克坦言:“德国正身处困境,如果我们十年前就推行这一计划,现在的处境将截然不同。”
可见,新法案的推出在德国政府看来是必要且紧迫的,可再生能源不仅具有低碳环保的价值,而且对于公共安全的作用也与日俱增。德国正在快速减少对化石能源进口的依赖,在当前地缘政治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将捍卫能源主权,有助于解决德国和欧洲安全问题。而德国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转型的纲领性文件就是《可再生能源法》。
《可再生能源法》的前世今生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EEG)的前身是1991年生效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法》(StrEG)。由于当时可再生能源电力来自小型发电厂,大型发电厂普遍拒绝其进入配电网,因此,德国政府出台法律,要求电网运营商以固定价格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以保证可再生能源供应商的最低收入。
2000年3月,德国正式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取代《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法》。与《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法》相比,《可再生能源法》最大的不同是引入优先原则和全德境内均衡补偿机制,并将水电、垃圾填埋气和沼气的限制大幅提高,实施差异化、可长期执行和定期调整的固定电价政策。
此后,在施罗德政府“十万屋顶计划”的推动下,德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快速增长,同时德国积极落实欧盟有关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的要求,于2004年修订《可再生能源法》。
从2005到2021年,在默克尔领导下的四届联邦政府,先后五次修订《可再生能源法》(EEG2009、EEG2012、EEG2014、EEG2017和EEG2021),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要求不断提高。EEG2014引入直接销售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的竞标机制等,确定了能源转型的新起点。EEG2017旨在实现固定上网电价市场向市场招标程序模式的系统性转变。为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放缓,EEG2021取消了部分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并提出到2050年,所有电力行业与用电终端应实现碳中和等目标。
《可再生能源法》从本世纪初立法,到去年先后经历了六次修订,德国政府一直在不断探索能源转型的道路。虽然步伐不大,但依然能够看出他们在不断细化法律条款和完善具体操作规则,并根据欧盟框架和德国社会变化及时调整发展目标,促进电力市场在“经济性”和“环保性”之间的平衡。
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将提高三倍
相较于可再生能源法历次修订间隔三至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今年对新法案的修订自上次只时隔了一年多,而且决心和力度明显更大。
对比去年的可再生能源法(EEG2021),新法案要求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由65%提高到80%,“电力碳中和”实现计划在2035年基本完成,比旧法案的2050年显著提前。此外,新法案的大步伐还体现在装机目标的大幅提高、政策的优惠程度、融资成本的降低、税收优惠、政府极简化和审批程序标准化等多个方面,加大了推进能源转型的力度。
相比联盟党执政期间慢条斯理的新能源建设,本次法案在“红绿灯”联盟,尤其是绿党的主政下快速推进,用哈贝克的原话是“我们正在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提高三倍”。
目前,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的40%多,海上及陆上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是德国最主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来源。新法案的多数条款将于2023年起实施,其中明确了具体的装机目标:陆上风电装机容量从2024年的69吉瓦增加到2040年的160吉瓦;光伏系统从2024年的88吉瓦提高到2040年的400吉瓦;2040年陆上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累计发电量将达到568.4吉瓦。
新法案规定,未来德国2%的土地将单独用于风力发电,每个州都必须分配2%的土地用于安装风电装机。目前,这类用地占比平均约为0.8%。若装机面积未达到要求,各州制定的风力发电装置和建筑物最小距离的规定将失效,以便减少用地限制对风电装机的阻碍。这标志着可再生能源建设的优先等级可高于环保法规,这也是十多年来德国首次将环保法规置于次优先级。过去十年,由于严格的环保法规和社会环保组织的运作,德国风电项目审批缓慢,风电场建设速度远不及预期。
法案还扩大了太阳能地面装机的招标数量,每年新增装机22吉瓦,其中屋顶光伏和地面光伏应各占一半,并向光伏电力供应商提供补贴,太阳能电力上网的报酬大幅增加。为提高参与方积极性,德国本土能源公司将在5年内无需开展公开招标程序。
法案还为能源转型提供了资金动力。2023年起,电价中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将被永久取消,未来可再生能源的融资需求将从联邦政府的专项“能源与气候基金”中获得满足;法案还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参与风能和太阳能项目建设投资。
德国作为一个制造业强国和能源需求大国,长期以来面临国内能源匮乏,能源来源不够多样化、对外依赖性强等问题。默克尔在任期间大力推动的“北溪二号”天然气管道项目正在被许多德国人所诟病。如今,“北溪一号”也因为检修而停止供气,十天后能否重新通气尚且是一个未知数。这个消息再次触动了地缘政治阴影笼罩下的德国人。虽然德国议会同期还通过了后备煤电厂的相关法案,但这仅仅是在过渡期内应对不时之需的备用方案。德国摆脱对俄罗斯能源依赖的决心是坚定的,即便道路险阻。长期来看,德国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的信念也是执着的,哪怕代价高昂。乌克兰危机无疑正推运德国在“碳中和”道路上加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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