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 2022-05-22 0"
在纳粹政权的统治下,数百万人死于大屠杀、战争,希特勒和第三帝国犯下滔天罪行。因此把他人和纳粹做比较极具侮辱性。在拥有言论自由的德国,朝着别人喊出“纳粹”,这一行为是否犯法?
在战后德国,有关纳粹的辱骂性言语一直都存在,主要的形式有:将人比作希特勒或戈培尔(纳粹德国时期的宣传部部长)、类比盖世太保或集中营。
1947年,德国《明镜》周刊曾把"去纳粹化部长"戏称为"金发希特勒",不太隐晦地提醒读者,他曾经是纳粹政府的支持者。不到20年之后,一家西德的报纸将乌布利希(Walter Ulbricht)领导的东德比作集中营。
但是这些例子并不意味着这样的比较在德国是被接受的。语言学家艾茨(Thorsten Eitz)在其2010年的一篇文章中指出,每次有人公开打破这一禁忌,其它媒体总会对其群起而攻之,因为这违背了德国社会对纳粹政府特有本质的共识。因此,这种比较是不相称的。
当这样的比较针对个人时,就更加不成比例了,在位于曼海姆的德语语言研究院就职的文化语言学专家坎伯尔(Heidrun Kämper)如是说。她2018年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说,骂人纳粹使人想起"整个集权专制国家以及服从一种现实的信仰,使人联想到那种体制下的压迫"。
美国游客事件
2018年1月,一名美国游客在德国机场喊出“纳粹”两字。警察认为这是针对他们,并以“诽谤罪”将其告上法庭。警察称,这名49岁的女教授在安检时被告知随身行李中携带过多液体,之后她就开始"无理取闹",甚至大骂机场警察是"xxx混蛋"和"xxx德国纳粹警察"。但是之后她否认自己把警察称作"纳粹"。她在好奇为什么她会被指责,而不是他后面那个"留有希特勒青年头"的"纳粹长相的小伙儿"。
这场口角的结果是:在初步刑事法律程序中,该女性被指涉嫌诽谤,并须为后续法律程序提前缴纳207欧元的费用。数天后,她在《赫芬顿邮报》(The Huffington Post)上发表了一篇长达4000字的煽动性文章,因此其案件进一步升级。
是否违法?
根据《德国刑法典》第185条,诽谤触犯刑法。2016年,一名不耐心的司机因为骂人"老混蛋(old a-hole)"而遭到1600欧元的罚款;同一年,一名未成年青年因为向警察露出了"所有警察都是混蛋(ACAB)"的字样而被罚做社区服务,他的嘴唇内有这几个字母的纹身。
骂人"纳粹"或和"第三帝国"作比较又是另一个级别了。骂人"纳粹"肯定比骂人"笨蛋"严重。基尔大学的法律专家海因里希(Manfred Heinrich)在2018年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指出,说人是"纳粹"是在暗示无耻和野蛮的行径。强调,德国禁止崇拜和颂扬纳粹主义。但是没有法律条文禁止称人是"纳粹"。但是按照德国法律,诋毁别人的名声是违法的,也就是犯有"诽谤罪"。
在纳粹政权的统治下,数百万人死于大屠杀或战争,更别提希特勒犯下的其它滔天罪行。因此将人或物和纳粹或第三帝国做比较就不是一般的侮辱性言语。
海因里希说:"你可能会说这过于敏感了。但是许多德国人不愿意被归入那一类。过去发生了非常糟糕的事情,人们不愿意被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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