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议会与成员国已达成初步协议:在任一欧盟成员国犯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可能将被禁止在整个欧盟27国范围内驾车。
欧盟就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达成
统一禁驾协议
根据欧洲议会与成员国达成的一项新协议,在欧盟任一成员国犯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未来可能会面临全欧盟范围内的禁驾处罚。
此前,如果驾驶员在某一成员国被查出严重交通违规行为,他们只会在该国(即“违法国”)被暂时吊销驾照。而只有签发其驾照的成员国(即“签发国”)才有权完全吊销其驾照。
根据新规,如果驾驶员在某一成员国犯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违法国”有义务将该事件通报给驾照的“签发国”。随后,“签发国”必须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实施禁驾令。
欧盟将“酒驾或毒驾”“极端超速”以及“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危险驾驶行为”列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欧盟统一禁驾将作为“最后手段”
虽然欧盟将统一禁驾权,但警方不会随意实施该处罚。只有当违规驾驶员此前曾在“违法国”因严重违法行为而被处以至少三个月的禁驾处罚后,若再犯第二次严重违法行为,“签发国”才会考虑实施欧盟范围内的禁驾令。
这一新规目前仍需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成员国代表正式批准。不过,这些程序被视为例行步骤。
这项新规是欧盟更大范围内统一驾驶法规与惩罚制度的一部分。其他相关计划还包括在2030年前全面推行数字化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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