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一直利用用户数据进行个性化广告投放。如今,欧洲
法院对此作出限制,限制了其数据使用时间。
欧洲法院限制了公司使用个人数据的方式。法院表示,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中的“数据最小化”原则,企业不得将所有个人数据“无限期且不区分类型地用于定向广告的聚合、分析和处理”。这一裁决旨在确保公司只能在必要范围内使用用户数据。
此案的背景是奥地利隐私活动家马克斯·施雷姆斯发起的一起诉讼。施雷姆斯此前在与Facebook的法律纠纷中两次在欧洲法院取得胜利,涉及美欧之间的数据交换问题。
施雷姆斯通过他的组织noyb指控Meta未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中的“数据最小化”原则,而是将用户的所有在线行为进行存储和处理,而非限制在必要范围内。施雷姆斯的律师凯瑟琳娜·拉贝-斯图普尼格表示:“我们对这一判决非常满意。”她指出,Meta在过去20年里积累了庞大的用户数据,如今这一判决意味着只有其中少部分数据可以用于广告目的。
Meta对此回应称:“Meta非常重视数据保护,并已投入超过50亿欧元,将数据保护融入所有产品的核心。每位Facebook用户都有一系列设置和工具,能够控制自己的数据使用。”
敏感数据享有特殊保护
另一个争议点是涉及用户性取向等敏感数据的处理。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敏感数据必须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除非这些信息已被公开披露。例如,施雷姆斯曾在一次公开讨论中提及自己的同性恋身份,因此可能被认为这些信息已公开,Facebook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个性化广告投放。
欧洲法院指出:“如果一名用户显然公开了其性取向等敏感信息,那么这些数据可以在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规定的情况下被处理。”至于施雷姆斯的性取向信息是否被合法使用,需由奥地利最高法院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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