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 作者:谢菲 / 任琛
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将大麻列入药品的法案。这对德国一些慢性病患者来说无疑是大好消息。
新法将于今年3月正式生效。新法规定,大麻在治疗特需情况下,可以作为止痛类处方药。德国卫生部1月19日发表声明作出以上宣布。此外,新法还规定,德国各医保公司要包销处方药大麻药品的费用。目前,医保公司基本一律将此类药品排除在包销范围之内。德国范围内,截至目前只有约650名患者获得特批,这些患者接受治疗所需的大麻可以报销。
新法生效后,此类特批做法将被自动取缔。不过,大麻仍旧不能像阿司匹林等药品一样直接在药店出售。要想获得大麻作为止痛药,患者需满足一系列前提条件,比如患多发性硬化症、癌症等慢性病的患者有可能获得大麻作为止痛药。此外,将大麻作为治疗药品一定要是在其他治疗手段和药剂均无效的情况下的最后选择。
满足以上条件的患者可以得到医生开的大麻处方,到药店领取干燥大麻草或精油。在德国选择接受大麻作为治疗药剂的患者,还必须承诺参与一项临床调查,以便学者研究大麻的医药作用。不同意参与医学调查的患者,其大麻费用将得不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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