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自民党(FDP)
呼吁在本届立法期间修改《工作时间法》,以适应现代工作环境的需求,赋予员工更多的灵活性。自民党副主席卢卡斯·科勒(Lukas Köhler)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行法律已经难以满足当今社会的工作方式,且常常被广泛违反,因此亟需改革。
科勒指出,根据现行规定,如果员工一天工作超过10小时,即便是为了在周五提前下班,也属违法。同样,不遵守法定休息时间也违反法律。他强调,现代职场应更注重工作成果,而不是单纯限制工作时间。因此,他主张给予员工更多自由,让他们能够更灵活地安排工作与生活,这不仅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也能更好地满足员工的个人需求。
早在几个月前,科勒就曾提议取消固定的八小时工作制,并呼吁采取更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今年5月,他进一步建议取消每日工作时间上限,改为设定每周的最大工作时长,以更好地适应不同职业和工作模式的需要。
与此同时,德国联邦劳动法院院长因肯·加尔纳(Inken Gallner)也呼吁重新评估现行的11小时休息时间规定。她指出,即使是短暂的休息时间中断也可能对员工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但法律上是否需要重新计算休息时间尚不明确。加尔纳希望欧洲法院能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裁决。
加尔纳还提到,关于法官工作时间限制的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澄清。当前,德国法官在工作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上享有高度自由,这是基于司法独立的权利和特权。然而,她指出,欧盟法律可能也会将工作时间限制适用于法官。
根据德国现行《工作时间法》,两次工作之间必须至少间隔11小时的休息时间。但在某些行业,如医院、护理机构、餐馆、交通运输业、广播电视以及农业领域,这一休息时间可以缩短至10小时,但需要通过延长其他休息时间来进行补偿。
自民党此次推动的改革,旨在通过调整法律,适应现代工作环境的变化,给予员工更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这一举措不仅反映了对现代工作方式的尊重,也体现了对提高整体工作效率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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