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作者:夏文辉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7日拒绝部分联邦参议院议员的诉求,认定极右翼政党“德国国家民主党”不违法,因此不予禁止。这一裁决在政坛引发关注,不同政党、团体表态各异,美联社说,此举击中德国“孱弱的政治敏感”。如何解读宪法法院裁决的理据?如何看德国政坛极右翼势力?新华社前驻柏林记者吴黎明予以解读。
【危害不够,不予禁止】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决认为,尽管“德国国家民主党”存在种族主义倾向并难以接受,但鉴于其萎缩的影响力,这个政党不对德国政治和社会构成威胁。
在位于卡尔斯鲁厄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宣布裁决时,法院院长安德烈亚斯·福斯屈勒说,该政党的极端理念不足以对其限禁,因为“目前没有足够证据显示他们的(极端)做法可以成功”。
“德国国家民主党”创建于1964年,是德国社会“知名度”很高的极右翼政党,其官网毫不避讳地使用“生存空间”等纳粹术语,充斥着“联邦德国的安全、完整性和法治正受到越来越多的侵蚀”等排外表述,被视为典型的“新纳粹”政党。该党目前有5200多名成员,在前东德地区拥有较多支持者。
针对宪法法院的裁决,该党在社交媒体“脸谱”上发表声明:“为了人民和祖国的行动可以继续了”。据德新社报道,这是纳粹德国头目希特勒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吴黎明认为,随着其他新兴极右翼政党近年来的崛起,“德国国家民主党”影响力越来越小,该党在联邦选举层面肯定没有任何作为,不可能踏进进入议会的5%门槛。在地方上,该党虽然曾经一度进入地方议会,但如今在“德国选择党”的挤压之下,也是穷途末路。联邦宪法法院作此裁决从司法和政治影响方面,应该是经过了比较充分的研判和论证。研判当前极右翼势力的泛起,倒是需要关注“德国选择党”。
“德国选择党”2013年在柏林建立,自我标榜为德国人“两者择一时的优选方”,由于其简单明了煽动性政治纲领,成立之初该党就在德国联邦议院选举中拿下4.7%的选票,现在“德国选择党”已经在德国16个联邦州的10个拿到了州议会的议席,有媒体认为,该党在今年大选中应该会进入联邦议会。
【敏感历史,政治窘迫】
对于宪法法院的裁决,德新社认为,除了法院认为“德国国家民主党”的威胁还不够大以外,另外一个敏感的原因是德国在限制政党方面对历史的顾忌。
1933年到1945年,目前执政联盟中的德国社会民主党曾被纳粹政权颁令禁止。上世纪50年代,联邦德国宪法法院裁决“新纳粹政党”违宪并予以解散。不过对于禁止并解散特定政党,德国舆论一直存有分歧,一方看法认为,这不会完全避免政治极端思想的出现。
按照现行德国法律,联邦宪法法院拥有德国《基本法》赋予的宪法解释权,只有联邦宪法法院有权取缔政党,并且须建立在有机构或个人提出控诉的基础上。
要求禁止“德国国家民主党”的第一次起诉是在2003年由德国联邦政府和联邦参议院共同提起的,理由是该党的核心理念与纳粹思想接近。法院审理后予以驳回。
新的裁决受到一些政治人士和党派、社团的批评。柏林市长米夏埃尔·穆勒说,如此“受人鄙视和非民主的党派不被禁止,实在让人遗憾”。世界犹太人大会主席罗纳德·劳德强烈谴责这一裁决,尽管历史形势改变了,但对极端势力的危险没有理由“感到自满”。德国社会民主党籍的司法部长海科·马斯表示,将继续谋求禁止“德国国家民主党”。
吴黎明认为,德国社会当前的价值观决定了是否取缔极右翼政党的大环境。一方面,在德国,彻底取缔一个政党的法律门槛很高。另一方面有民意担心,一旦取缔该党的诉讼失败,日渐式微的“德国国家民主党”反而会从宣传战中受益。不过吴黎明认为,德国政治各个层面对极右翼势力高度警惕,比如严密监控“德国国家民主党”的活动,严防其违法行径。
德新社的报道也认为,“德国国家民主党”也别“庆贺得太早”,因为宪法法院法官表示,也可能采取其他方式,比如针对其极端政治纲领而罚没其运行资金,以限制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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