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 作者:Udo Bauer
7月初,
德国联邦议院和参议院出台了有关移民和避难的一揽子法律。其目的之一是使
遣返变得更容易。这是否现实?
提问一:目前,有多少人被遣送出德国?
据联邦内政部提供的数字,2018年,共有23617名避难申请遭拒者被遣返。听上去,数量不少。然而,在同一时间段,出于各种原因未能被遣返的人,却有3.1万。最主要的原因是,当事人没有旅行文件。另一常见原因是,当事人在所计划的遣返前一天干脆就销声匿迹了。以下一点也是事实:2018年,必须从德国离境的人数为24万,其中大多数选择了自行离境。
提问二:如何增加遣返数量?
新法律旨在阻止有义务出境者逃避被遣返、比以前更便于对当事人实施遣返前拘留。只有法院才能下令实施这样的剥夺自由手段。迄今在全德国,专门的遣返拘留所的位置只有约500个。现在,要被遣返的人也可关入正规的监狱。不过,为不致与欧盟规定发生冲突,被遣返人与普通刑事犯分开居住。若所确定的出境日期超期了30天,就可下达遣返拘留令。拘留期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在当局查证其身份时拒不合作的庇护申请人也可以被实施"合作拘留",其前提是,存在着"被遣返的可能性足够大"。
提问三:什么是遣返的先决条件?
首先,当事人的庇护申请必须是遭拒的。随着法院作出相关裁决,有期居留许可失效,遭拒的庇护
申请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离境。若到期不从,则可经由遣返强制其出境。这一点也适用于尚处于庇护申请程序、因犯罪行为被判至少3年徒刑的人士。
遣返的另一个先决条件是,当事人的身份无论如何必须已经澄清,并拥有有效旅行证件或具同等效力的替代性证件。
提问四:何种情况下不遣返?
原则上,如果返国后会受到酷刑或死亡威胁,当事人就不能被遣返回其来源国。心理或身体患病者亦不被遣返。
遭拒的庇护申请人,若其身份得到澄清,并已开始接受职业培训,或能通过工作自食其力,同样不被遣返,可获所谓的"容忍居留身份"。它意味着:遣返中止。
要是乘坐民用航班的被遣返人在机上激烈抗拒强力遣返,机长必须做出决定,是否继续运送他。一再有机长拒绝运送,以免使其他乘客不安或危及他们的安全。不过,遣返只是因此推后而非取消。因为,即使不再能实施遣返,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居留身份得以固化,例如以"连接容忍"的形式固化。家庭成员不能得到后继入境签证待遇,原因是,当事人在德国的居留权利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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