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 作
者:李京慧 / 叶宣
据媒体报道,
德国各联邦州计划削减已经在另一个欧洲国家登记的寻
求庇护者的
福利。可能约三分之一的寻求庇护者将因此受到影响。
按照德国各州的计划, 已经在另一个欧洲国家申请庇护者在德国获得的福利将
减少。根据 《星期日世界报》报道, 16个联邦州的州长呼吁联邦政府采取法律措施,为《庇护申请福利法》增添新条例, 以便进一步"缩减根据都柏林协定进行了登记的寻求庇护者的难民福利"。该决定已经在12月份的州长会议结束后提交联邦政府。
根据《都柏林协定》的规定, 寻求庇护的难民必须在进入的第一个欧盟国家进行难民登记。据《星期日世界报》报道,各联邦州州长所要求的缩减福利将波及 超过三分之一的前来德国的寻求庇护者。目前尚不清楚的是,这是否也适用于已经提出庇护申请的难民。
寻求庇护者通常在头几个月只获得所谓的基本生活费, 大约比社会救济金少三分之一。其中近 10%是以实物
或消费购物券的形式。难民的庇护申请得到承认,此外在入境最迟15个月之后,难民便可以享有社会救济待遇。例如单身难民每月可领取416欧元的社会救济金。
《星期日世界报》报道, 2018年上半年, 德国总共收到约 77. 000份庇护申请。联邦移民和难民局发现其中30.000人此前已经在另一个欧盟国家递交了庇护申请。因此德国移民局根据指导难民管理的"都柏林公约"要求相关欧盟国重新接手这些难民的庇护审批程序。
根据联邦政府对左翼党的相关询问做出的回应,其它欧盟国家在对德国方面的评估进行了核实之后,总共发出了大约 21. 000份同意接收庇护申请者的通知,但事实上只有4922名庇护申请人按照"都柏林公约"被遣返。此前几年的成功率甚至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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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寻求庇护者" 在德国逗留的时间越长, 将其遣返有关欧盟国家的可能性就越小。按照"都柏林公约"的规定,"双重寻求庇护者" 在德国逗留6个月之后,审理程序将全部由德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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